为规范我校博士、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(以下简称学位论文)管理,提高学位论文收藏利用价值,学位申请人均须向校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(电子版)。具体办法如下:
1、学位申请人需遵照规定独立撰写学位论文,在论文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向校图书馆提交与学位论文(纸质版)一致的学位论文(电子版),并打印《学位论文(电子版)回执单》。
2、按照《研究生技术档案卷内目录》要求整理研究生技术档案并按时提交 。
3、保密论文(电子版)暂不在提交之列。
4、学校和图书馆遵照使用授权说明,有权保存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(纸质版)和学位论文(电子版),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。在不以赢利为目的的前提下,校图书馆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。
5、学位论文(电子版)提交工作由校图书馆与 、各所院共同组织进行,具体提交方法由图书馆负责实施。
6、本通知自即日起开始执行。
2015年11月2日